一、 报考条件
(一)、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,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、坚持原则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;
2、认真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,以及有关财经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,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;
3、履行岗位职责,热爱本职工作;
4、具备会计从业资格,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(二)、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除具备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。
(三)、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取得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。
(2)取得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。
(3)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。
(4)取得硕士学位,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。
(5)取得博士学位。
(四)、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,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、获得博士学位,担任会计师职务二年以上;
2、获得硕士学位,担任会计师职务四年以上;
3、大学本科毕业,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;
4、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,参加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。
通过了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需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,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资格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,须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,按照评审条件、程序和有关要求申报评审相应资格。
二、 考试时间和科目
2013年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8日至5月15日,报名网址: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(http://kzp.mof.gov.cn)或者全国会计资格管理网(http://test.acc.gov.cn)。
三、考试科目
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开设《经济法基础》、《初级会计实务》两个科目,全是客观题。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,《初级会计实务》考试时间是3小时,《经济法基础》考试时间是2.5小时。在一年之内两科同时通过,视为考试成绩合格。
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设财务管理、经济法、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。中级资格考试分一天半进行,财务管理、经济法为2.5小时,中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。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,视为考试成绩合格。
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《高级会计实务》,考试时间为210分钟。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。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、财务、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、政策法规,分析、判断、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。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,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,此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。